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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原發佈於優仕網)  
 
儘管中華民國的奠定與國民黨的關係十分密切; 儘管國民黨有意無意地模糊兩者之間的界線, 例如黨徽與"國徽"的些微差異.  更離譜的是, 在全世界, 除了共產黨以外, 只有國民黨敢做的, 直接把黨歌拿來當"國歌".  可是, 國民黨畢竟就是不等於"中華民國"; 國民黨只是在歷史上的某個階段, 執"中華民國"的政而已!  國民黨所犯的罪行, 不管在中國大陸還是在台灣, 雖然"中華民國"跟著倒楣亡國了, 最終還是要國民黨自己承擔.  不是不報, 可能是時候未到吧! 
 
認同"中華民國"的, 不必然要認同國民黨.  國民黨所宗的"三民主義", 在時過境遷的100多年後的今天, 尤其在今天的台灣, 是否還合宜呢?  這是值得全台灣的人, 共同思考的問題.  國民黨的當權者們, 你們如果還有絲毫一點點民主的素養的話, 請立即廢除目前的"國歌".  如果國民黨不廢除, 請民進黨, 如果有機會執政, 儘快廢除這名不正言不順的"國歌". 
 
國民黨自稱繼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道統, 實則, 繼承兩千年來的專制帝王的大醬缸.  這與"中華民國"這四個字所要代表華夏文化的價值觀, 「中國」, 當然不同.  國民黨的"中華民國"的政府體制, 仍然維持明國清國的中央集權, 完全違背孔夫子, 充分分權與授權的聯邦體制.  雖然國民黨也口口聲聲說民主, 可是時至今日(發佈本文當時是2011年), 國民黨執政下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 還在強徵民地.  土地是私有財產, 不論如何, 都必須取得原地主的同意, 才可以轉讓.  即使是所謂的"釘子戶", 也必須完全尊重.  在右派的立場, 保護私有財產的位階, 甚至是高於憲法的!  再引用一次獨立宣言: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to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 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 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
 
我們認為以下事實不言而喻(或 不證自明):
 
1. 人人生而平等
2. 人人由造物者賦予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right)
3. 這些權利有, 生命權、自由權、追求幸福權 … 等
4. 政府為人民而設置, 其權力源於人民的認可, 政府的目的在捍衛上述人民的權利
5. 不管任何形式的政府, 只要當政府對人民及其上述不可剝奪的權利造成威脅破壞時, 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這政府, 而重新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新政府的設置以這些原則為基礎, 並依此原則規範(原文為organizing)政府的權力(power), 因為政府的權力是最可能影響人民的安全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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