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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我對民進黨的三個期待, 也是要我支持民進黨的三個起碼的條件, 缺一不可.

  1. 從今以後, 民進黨不得因任何理由, 以黨紀脅迫各級黨員議員(當然包括立法委員), 在各級議會(當然包括立法院)的投票行為, 包括所謂的技術性亮票.  各級黨員議員必須參考民意、黨意、以及自身價值觀等, 完全自主不受任何脅迫地做出投票的決定, 民主進步黨之其他任何人或團體皆不得干涉!
  2. 為了國內投票權的普及性, 力求將投票日改到星期日; 如果投票日非在星期六不可, 至少也必須延長投票時間, 7:00 ~ 21:00.  民主的最根本基礎在於全民的參與, 所有要參與的人, 其他任何人或組織, 當然包括政府,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參與的機會.  我們都知道, 目前還有許多工人在星期六要工作, 所以工作不應該成為他們不能投票的理由.  即使投票日當天還需要工作, 老闆至少也要准許要投票的員工有足夠的投票時間的公假,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3. 盡全力廢止違反民主原則的法律, 如集會遊行法; 修改、制訂符合民主精神的民權法案, 如公投法、罷免法、創制法、複決法等.  這幾項都比罷免馬英九重要! 
  4. 附帶一點, 廢棄在籍(戶籍地)投票, 改為登記投票 --- 投票人依其生活與工作的方便性, 擇一處所登記為其投票之處所.  現代人工作地點往往不是戶籍所在地, 要求必須回到戶籍地投票是強人所難, 也違背現代民主精神!  至於登記的條件, 可參考美國的做法. 

第1點民主進步黨可以自己做主, 不需多談.  請民進黨向全民展現一個民主政黨的風範.  至於第2, 3點, 國民黨當然會全力反對阻攔.  接下來就看你們民主進步黨的作為了!  如果你們的領導人或有影響力的人, 裝聾作啞, 或只會到政論節目當名嘴, 耍嘴皮子, 民進黨是不可能得到大部分台灣人的支持的.  第4點在短期間內要達成可能有困難, 不過應該列為下一個目標.  台灣的時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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