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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不同的意識形態下, 對政府責任的主張會有所不同. 正統孔夫子的政治主張是強調組織、用人、授權的"無為而治," 也就是分層負責的聯邦體制; 絕對不是"大有為"的中央集權體制. 台灣的面積不大, 人口密度雖大, 但總人口數也不算多的國家, 政府的組織不見得需要完全像聯邦制, 可是分層負責的聯邦制精神, 卻需要充分的顯現. 這樣的政府組織, 與現代右派的主張 --- 政府要小而有能、輕稅簡賦、保障人權、維護自由 --- 的精神可以說是相通的. 其實, 這也不是意外, 因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以球賽做比喻, 政府像是球場的管理者, 球場要定時清潔維修, 保持隨時可用堪用的狀態, 讓參賽球隊可以安全且公平地參加競賽. 球場的管理, 當然也要符合現代扁平有效的管理原則. 不同的是, 球場管理當局不介入場內的比賽; 而政府因有立法權與執法的公權力, 所以還多了裁判與執法的功能. 政府既扮演了球場管理與比賽裁判的角色, 就不應該再跳下場扮演起球員的角色. 否則, 比賽是不可能公平的! 政府既要維護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 就不應該自己跳下場經營起企業來, 而造成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所以, 所有公營事業必須儘快完成民營化; 政府不應該裁判兼球員!
就如同球場的經營管理, 在維持球場的環境, 而不在照顧球員的生活起居; 政府的主要責任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維護公平的環境, 而不在照顧人民的生活! 人民必須為自己的生活負起每一個人應有的責任. 當然, 窮人應負的責任與富人應負的責任有所不同. 這就是孔夫子所說的, "貧而樂, 富而好禮."
長期以來, 國民黨為了箝制台灣人的自由思想, 死抓著一千多年來的科舉不放, 以考試的內容主宰教育, 以至於台灣學生鮮有自由思辨的能力, 甚至連正常講話都會結結巴巴地! 台灣的教育完全走錯了方向. 教育的主要目的, 首在學習自我學習的能力, 其次在於培養正確做選擇的能力. 在整個教育的過程中, 政府應該輔助學校, 提供學生儘可能多元且正確的資訊, 培養學生分析的技巧、思辨的能力, 從而建構每一個學生的自我價值觀(或叫做意識形態, ideology). 可是, 台灣的教育只是培養一群考試的機器! 難怪, 台灣人就會選出這一種"貨色"的政客當領導人. 怨不得別人! 要改變這種狀況, 只有連根拔除科舉制度, 澈底摧毀文憑主義! 也就是改革目前的升學制度外, 還要根本改革現行的文官體系, 包括任用、免職、拔升、貶絀、福利、退休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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