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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台灣所出現的改革亂象, 表示蔡英文政府的改革不得要領, 改革的步驟錯誤, 甚至是改革的方向錯誤. 我認為最應該優先做的, 其實, 就是補正公民投票程序, 落實直接民主才是. 理由很簡單, 全民公投的位階高於憲法(連憲法都可以修), 以程序問題阻礙公民投票的進行, 根本就是違法、違憲! 民進黨徒們對公民投票相關立法的態度, 實在令人懷疑其改革的誠意!? 執行轉型正義的過程, 難免要面對原先的舊體制、舊法規、舊人員的牽制與抵制. 全民公投就能夠適時地提供適當的法源, 以確保轉型正義的程序可以順利進行. 蔡英文政府卻緣木求魚, 訴諸於舊體制的行政法院! 其改革的窒礙難行, 甚至失敗是自找的!
 
我認為改革的步驟應該如下: 1) 補正公民投票程序落實直接民主; 2) 透過全民公投建構轉型正義的各項法源; 3) 落實轉型正義.
 
補正公民投票程序落實直接民主, 絕不是把小鳥籠改成大鳥籠就了結了.  我贊成簡單多數原則, 沒有門檻, 沒有但書.
 
當現行的立法院無法完整建構轉型正義的各項法源時, 就可以透過全民公投加以達成.  轉型正義的作為才有後盾, 也才會扎實. 
 
目前經常聽說的"司法改革," "年金改革," "處理不當黨產," ...等相關議題, 其實都分別是落實轉型正義的一部份. 不過, 我認為把這些議題分開來討論, 可能會把問題複雜化, 讓改革顯得支離破碎, 事好幾倍而功好幾半. 我認為改革的關鍵在於整個政府的組織再造, 其中當然包含司法改革. 而比司法改革更重要(至少一樣重要)的是行政改革, 包括組織與人力(也就是公務員)精簡以及考試、監察兩院的廢除! 行政改革有了眉目, 所謂的"年金改革"至少解決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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