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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由於一些不幸的槍擊事件, 使得槍支管制成為最近美國的熱門話題.  很多人對於美國人民可以擁有槍支, 尤其是攻擊性武器, 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於有人直覺地認為為擁有槍支辯護的, 都是從事軍火製造、交易的奸商; 連陳師孟先生在他主持的廣播節目中, 也是這樣認為!  擁有槍支是美國憲法賦予每個國民的權利!  為槍支辯護的, 絕不是軍火奸商.  獨立宣言明白揭示, 人民有權推翻侵犯人民天賦權利的政府; 當年十三州居民, 就是利用手中的武器, 推翻大英帝國統治而獨立的.  人民手中如果沒有武器, 一下子就被政府鎮壓住了, 要如何推翻暴政!  人民手上的武器, 大概不太可能會有飛機、坦克、飛彈之類的; 不過, 操作這種武器的軍人, 其實也是人民之一, 只要政府是暴政的一方, 而人民是正義的一方, 軍人也是會倒戈的!  所以, 只要人民至少能維持游擊戰的能力, 這些武器是不需要, 也不太可能, 由人民直接掌控的.  人民擁有武器, 還有一個意義: 捍衛自己身家財產安全.  當有歹徒侵犯, 對自己之身家財產造成威脅時, 人民有權利使用武器, 消除這威脅的來源! 
 
媒體通常對較大規模的槍殺案件, 會大幅報導.  相反地, 有很多歹徒危害的企圖, 由於被擁有槍支的民眾制伏, 而避免或減輕危害的事件, 媒體通常不會做同等規模的報導.  因此, 逐漸加深民眾對槍支的負面印象.  其實, 殺人的是"人," 不是"槍!"  不管在有沒有禁止槍支武器的地方, 都會有槍殺案件的發生.  美國人民可以擁有武器, 不是最近才開始; 美國有史以來, 一直是如此.  可是, 最近槍擊事件好像有增加的趨勢.  美國新移民 Henson Ong 最近(1/28/2013)在一個公眾聽證會(http://www.youtube.com/watch?v=NyYYgLzF6zU&feature=share)上說: 美國人一直可以輕易地取得槍支彈藥, 包括郵購, 校園裡的射擊隊與童子軍, 也都一直擁有槍支彈藥, 可是在過去都沒有校園的大規模槍殺事件發生.  可見, 最近校園的大規模槍殺事件的根本原因, 在於societal decay(社會人心的腐蝕, 道德的敗壞)! 
 
槍支不會殺人; 只有人殺人!  就如同"禮教不會吃人, 只有人吃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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